注:本数据仅供个人做为金融分析和学习参考使用,若要计算现实的经济业务请您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官方网站数据为准。 1、经国务院批准,中国人民银行决定,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。 一、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.7倍的下限,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。 二、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,改变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的方式,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。 三、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。 四、为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,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,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暂不作调整。 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后,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的空间将进一步扩大,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采取差异化的定价策略,降低企业融资成本;有利于金融机构不断提高自主定价能力,转变经营模式,提升服务水平,加大对企业、居民的金融支持力度;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,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,更有力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。 历史信息: 2、中国人民银行决定,自2012年7月6日起: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.7倍。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作调整,金融机构要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各项住房信贷政策,继续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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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 日期 |
变更 日期 上月 CPI 指数 |
各项贷款 | 住房公积金 | |||||
6个月 | 1年 | 1-3年 | 3-5年 | 5年+ | 5年- | 5年+ | ||
20120706 | 2.2% | 5.60% | 6.00% | 6.15% | 6.40% | 6.55% | 4.00% | 4.50% |
20120608 | 3.0% | 5.85% | 6.31% | 6.40% | 6.65% | 6.80% | 4.20% | 4.70% |
20110707 | 6.4% | |||||||
20110406 | 5.4% | |||||||
20110209 | 4.9% | |||||||
20101226 | 5.1% | |||||||
20101020 | 3.6% | |||||||
19960501 | - |